徵才訊息:高雄市立凱旋醫院-附設社區復健中心契約臨床心理師

作者:info 於 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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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日期

2023/08/14

 

求才期限

112年8月11日起至112年8月21日下午5時30分止。

 

機關名稱

高雄市立凱旋醫院

 

職缺名稱

附設社區復健中心契約臨床心理師

 

需求人數

1 名

 

工作性質

全職

 

工作內容

(一)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業務。 (二)高風險個案之心理諮商或治療相關服務。

(三)職業重建個案之心理諮商相關服務。

(四)其他公共衛生相關業務。

(五)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待遇

本薪 20,761 元、專業加給 20,761 元(以 17 級計支)、職務加給 1,298 元(以 1 級計支),合計每月 42,820 元。享勞、健保、考核獎金及年終獎金, 每月奬勵金另依規定發給。

 

工作區域(可複選)

高雄市

 

工作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 130 號

 

條件要求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雙重國籍者不能報名)。

(二)國內外臨床心理或心理相關研究所碩士(含)以上畢業。

(三)具臨床心理師證書。

(四)具臨床心理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所規定之情事。

 

聯絡人

報名問題請洽人事室盧科員(07)751-3171 轉 2317;工作內容及職務問 題請洽郭負責人(07)7131236 轉 203。

 

聯絡電話

(07)7131236 轉 203。

 

聯絡信箱

ming14214@yahoo.com

 

應徵方式

(一)報名日期:112年8月11日起至112年8月21日下午5時30分止。 (二)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期間內郵寄送達或於辦公日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

午 5 時 30 分親送至本院人事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郵寄地點:80276 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 130 號 人事室收。

【請註明應徵 社區復健中心契約臨床心理師】

(四)繳交資料(下列文件請以 A4 紙張影印,一式四份依序裝訂成冊,影本資料請書寫「與正本相符」簽名或蓋私章具結): 1.履歷表(含自傳及證件照)。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臨床心理師證書影本。 5.臨床心理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無則免附)。

 

其他說明

◎甄試方式:

(一)資格審查30%(未附紙本證明者不予採計分數): 1.學歷15%:碩士學位13分、博士(含)以上學位15分。 2.工作經驗15%:具臨床心理相關工作經驗每滿1年3分,未滿半年不計分,滿半年以上未滿1年以1分計,最高採計至10分。

 (二)面試70%:工作職能30%、溝通表達能力15%、學習態度15%、服務熱誠10%。

(三)應徵者總成績未達 60 分不予錄取,達 60 分以上擇優錄取公布於本院網站,並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若甄選總成績相同時,依據資績審查成績高低擇優錄取。

 

◎面試日期、地點:112 年 8 月 24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於本院 3 樓第 3 會 議室,除變更面試日期及地點或資格不符者將另行通知以外,其餘應徵者請 於是日上午 8 時 15 分,自行先至 3 樓人事室報到,不另通知。(除因不可歸 責於個人事由並事前知會,面試開始 10 分鐘內未到者,則視同放棄參與面 試)

 

◎錄取通知:錄取名單通過後,個別通知錄取者。

 

◎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名問題請洽人事室盧科員(07)751-3171 轉 2317;工作內容及職務問 題請洽郭負責(07)7131236 轉 203。

(二)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 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 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

(三)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規定,始得僱用為勞工。

(四)報名學歷若為外國學歷者,須經我駐外管處驗證後,連同學歷及驗證相 關資料寄送,如未驗證則視同資格不符。

(五)若報考人員不符合應徵資格且未於考試前發覺,事後經審核未獲通過 者,自動喪失資格,不得異議。

(六)面試當日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 即取消面試,另擇期舉行並於本院官方網站另行公告面試時間。

(七)本次公開甄選候補期間為 3 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若正取 人員未辦理報到手續、於就職後離職或在職人員於候補期間離職時,依 序由備取人員遞補。

(八)甄選結果公告前如有相同職務臨時出缺時,本院得依職缺數增額錄取, 增額錄取人員視同正額錄取,應於錄取通知函發文日起 1 個月內至本院 辦理報到事宜。

(九)錄取人員應於報到前完成體檢並檢具體檢報告單辦理報到,相關職護及 勞安問題請洽(07)751-3171 轉 2292、2272。

(十)錄取人員報到當日需辦理執業登記,請依據臨床心理師執業登記及繼續 教育辦法之規定辦理,未能在報到當日完成執業登記者視同未完成報到 手續。

(十一)公告正額錄取後如欲放棄,請填寫自願放棄就職書傳真 (07)951-8950 或郵寄至本院人事室,俾依序由備取人員辦理報到。 (十二)本院為無菸醫院,全面實施禁菸,請確實遵守菸害防治法等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