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訊息: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約用臨床心理師(派駐新屋分院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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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日期
2024/01/03
求才期限
2024/01/03~2024/01/29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職缺名稱
約用臨床心理師(派駐新屋分院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
需求人數
1
工作性質
全職
工作內容
1.新屋分院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心理衡鑑;早療認知、情緒或行為偏差障礙之兒童心理治療
2.住院患者臨床心理介入
3.其他教學及行政交辦事務
4.參與醫療團隊會議、學術活動、個案討論、文獻閱讀
工作待遇
經常性薪資達 4 萬元或以上
工作區域(可複選)
桃園市
工作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新屋里14鄰新福二路六號
條件要求
1.國內外大學臨床心理相關系所組碩士以上畢業。
2.具臨床心理師證照。
3.本院可提供PGY兩年期訓練。
聯絡人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精神科 林俊佑臨床心理師
聯絡電話
(03)3699721 分機1319
聯絡信箱
應徵方式
【繳交資料】
1.檢具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臨床心理師證書。
3.研究所成績單。
4.履歷表(含學經歷簡表及自傳)。
5.專業能力與研究能力證明文件。
【申請日期】
1.即日起至民國113年01月19日(五)止(郵戳為憑) 。
2.書面資料請寄「(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精神科收」(請註明「應徵臨床心理師」) 。
其他說明
【面筆試時間及地點】
1.經第一階段書面審核通過者,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參加第二階段面試。
2.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綜合大樓3樓33病房(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其他說明
1.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錄取通知送達(採電子郵件寄送)次日起算3日內(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回覆到職意願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