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訊息: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111年個別諮商輔導服務(20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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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下載網址:https://reurl.cc/Op6oR3
刊登日期
111/05/02
求才期限
即日起至111/12
機關名稱
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
職缺名稱
個別諮商服務合作心理師
需求人數
將依各地實際需求增減,並以本中心尚未合作縣市之心理師為優先,詳情可見官網或致電詢問。
工作性質
兼職
工作內容
合作事項:
(一) 提供每名教師每年至多六次個別諮商服務。但有特殊狀況者,經合作心理師評估及本中心認定後,得申請展延服務二次。
(二) 定期參加本中心指定之相關專業研習與督導。
(三) 須協助辦理本中心個別諮商服務成果評估之相關事務。
(四) 準時完成紀錄繳交與經費核銷相關事宜。
工作待遇
經費支付標準與方式: 一、經費標準:每次諮商以五十分鐘為單位,每單位費用新台幣貳仟元整。 二、給付方式及原則: (一)諮商費用由本中心審核相關核銷資料後支付予合作之心理師。 (二)教師無故缺席或未於原定晤談時間二十四小時前完成請假,以致當次諮商預約未實際進行時,合作心理師須致電關懷,中心將給付當次半額諮商費用。 (三) 教師於結束本中心提供之個別諮商服務後,得選擇自費繼續接受諮商。後續諮商費用及服務契約由教師與心理師自行協商。 (四)若發現教師屬於本要點第四點之不應提供服務對象,自發現日起,本中心
工作區域(可複選)
基隆市
台北市
新北市
桃園市
新竹縣
新竹市
苗栗縣
台中市
南投縣
彰化縣
雲林縣
嘉義縣
嘉義市
台南市
高雄市
屏東縣
宜蘭縣
花蓮縣
台東縣
澎湖縣
金門縣
連江縣
工作地址
各地合作心理師之服務機構
條件要求
專業資格:
(一) 具備諮商心理師或臨床心理師證照八年以上者。
(二) 現未全職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工作者。
(三) 具備服務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之相關經驗、熟悉教育現場者尤佳。
(四) 具備服務自費成人個案經驗、危機介入專長或具通訊諮商服務經驗者優先。
其他需求:
(一) 本計畫之個別諮商服務須於固定且合格機構之場所進行。該機構須為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醫療機構、心理治療所、心理諮商所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且設立滿二年以上,須檢附機構同意證明(附件二續表)。
聯絡人
鄭心理師
聯絡電話
02-2321-1786分機轉105
聯絡信箱
jerryll40043221@ntnu.edu.tw
應徵方式
服務合作申請程序
一、 心理師應填寫申請表並檢附一封推薦信與相關資料,將所有資料合併為一個檔案(.pdf),以「縣市+心理師名-申請教支中心個別諮商服務心理師」為檔名,傳送電子郵件至jerryll40043221@ntnu.edu.tw。聯絡人:鄭心理師(電話02-2321-1786分機轉105)。
二、 本中心將邀請計畫團隊和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針對遞件申請心理師進行獨立評分,隨到隨審。經書面審查通過後將邀請線上面試,結果參酌各區服務需求擇優邀請合作。
三、 審查結果將個別通知心理師,確認合作意願之錄取者須於期限內回覆合作同意書,以利後續公告合作名單與機構資訊於本中心網頁。
四、 申請表下載網址:https://reurl.cc/Op6oR3
其他說明
詳細合作說明書與申請表請參考以下網址: https://reurl.cc/Op6oR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