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訊息: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1.兒童青少年領域臨床心理師:1名; 2.成人精神領域臨床心理師:1名(20240430)

作者:info 於 2024-04-10
4780
次閱讀

 

刊登日期

2024/04/09

 

求才期限

2024/04/30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職缺名稱

1.兒童青少年領域臨床心理師:1名; 2.成人精神領域臨床心理師:1名

 

需求人數

2

 

工作性質

全職

 

工作內容

1.門診心理衡鑑、心理治療(老人、成人、兒童)。

2.精神科病房心理衡鑑、心理治療。

3.失智症患者心理衡鑑。

4.支援新屋分院心理衡鑑。

5.員工關懷業務。

6.內、外科臨床心理服務。

7.其他教學及行政交辦事務。

8.參與醫療團隊會議、學術活動、個案討論、文獻閱讀。

 

工作待遇

經常性薪資達40000以上

 

工作區域(可複選)

桃園市

 

工作地址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新屋分院(桃園市新屋區新屋里14鄰新福二路六號)

 

條件要求

1.國內外大學臨床心理相關系所組碩士以上畢業。

2.具臨床心理師證照。

3.完成PGY兩年期訓練或具有臨床教師資格者尤佳。

 

聯絡人

臨床心理科 林俊佑主任

 

聯絡電話

033699721轉1319

 

聯絡信箱

606538@mail.tygh.gov.tw

 

應徵方式

【繳交資料】

1.檢具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臨床心理師證書。

3.研究所成績單。

4.履歷表(含學經歷簡表及自傳)。

5.專業能力與研究能力證明文件。

 

【申請日期】

1.即日起至民國113年4月30(二)止(郵戳為憑) 。

2.書面資料請寄「(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臨床心理科收」(請註明「應徵臨床心理師」) 。

 

【面筆試時間及地點】

1.經第一階段書面審核通過者,將通知申請人參加第二階段面試。

2.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綜合大樓3樓33病房(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其他說明

【注意事項】

1.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錄取通知送達(採電子郵件寄送)次日起算3日內(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回覆到職意願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