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榮民總醫院精神部-115學年度實習臨床心理師(須上下學期合併申請)(20251013)

刊登日期
2025/09/30
求才期限
2025/09/30-2025/10/13
機關名稱
臺中榮民總醫院精神部
職缺名稱
115學年度實習臨床心理師(須上下學期合併申請)
需求人數
4人
工作性質
實習生
工作內容
115學年度
上學期:民國115年07月01日至116年12月31日。
下學期:民國116年01月01日至117年06月30日。
註:實習科目為一學期實習兒童青少年臨床心理學,一學期實習成人臨床心理學,先後順序依臨床單位實務狀態而定。
工作待遇
工作區域(可複選)
台中市
工作地址
台中市西屯區東大路一段450號
條件要求
申請資格:
1.依考選部規定,符合臨床實習資格之國內大學院校心理研究所相關臨床心理所、系、組等,並完成教育部認可之「臨床心理學程」核心課程。
2.需有學校老師定期督導實習狀況。
聯絡人
曾婉茹臨床心理師
聯絡電話
04-23592525 分機3421
聯絡信箱
randi0425@vghtc.gov.tw
應徵方式
申請期間:本次公告即日起至114年10月13日接受申請文件,依郵戳日期為憑。
申請文件:
1.自傳與履歷(包括:基本資料、相關學經歷、聯絡電話及E-mail等)
2.實習計劃書(包括:已有相關知識及熟悉之臨床工具或業務、實習內容、實習的期待等)
3.成績單一份
4.推薦函一份
5.寄至台中市西屯區東大路一段450號 精神部臨床心理師室收;註明「申請實習臨床心理師」
甄審流程:
1.第一階段將以書面資料審核,本次公告即日起收件至114年10月13日(紙本郵寄時間),
2.第二階段預定面試時間為114年10月16日上午10點至11點,面試地點:台中市西屯區東大路一段450號臺中榮總精神部三樓會議室。
3.依兩階段審查結果於114年10月31日以前,甄審結果將以E-mail通知申請人。
4.若面試階段有任何異動會以E-mail通知申請人。
其他說明
1.申請人經通知錄取後,應請所屬學校以公文正式向本院提出實習申請,並簽訂實習合約書,以及聘本部負責實習之臨床心理師為實習督導。
2.實習結束後,實習單位一個月內將學生實習成績及實習證明行文到系所辦公室。
3. 聯絡電話:
精神部:04-23592525 分機3421 曾婉茹臨床心理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