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單位】
委託單位:司法院
受託單位:中華民國臨床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課程目的】
本研習聚焦精神衛生法程序監理人的實務工作,結合法院運作與案例分享、溝通對話與意願探詢、報告撰寫及跨專業案例討論,協助參與者理解法院溝通與出庭流程,提升意願探詢及報告表達能力,並透過法律、精神醫療與臨床心理觀點交流實務經驗。
【時間與地點】
115年11月14日(六)至11月15日(日),每日08:45–09:00報到;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6:30。
採實體課程,地點為集思台中新烏日會議中心瓦特廳(台中市烏日區高鐵東一路26號)。
【課程議程】
11月14日(六)|主持人:黃冠豪理事/老師
08:45–09:00 報到
09:00–10:30 程序監理人法院運作實務與案例分享(含選任、與法院溝通、出庭及報酬等)/李莉苓法官(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30–12:00 程序監理人法院運作實務與案例分享(含選任、與法院溝通、出庭及報酬等)/羅培毓家事庭庭長(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12:00–13:30 午餐
13:30–16:30 溝通對話與意願探詢/唐守志醫師(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
11月15日(日)|主持人:楊政璋理事長/老師
08:45–09:00 報到
09:00–10:30 程序監理人報告撰寫要點/黃楹榆家事庭庭長(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0:30–12:00 程序監理人報告撰寫要點/陳斐琪法官(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2:00–13:30 午餐
13:30–16:30 實務案例分析與經驗交流(案例背景報告及專家討論)
案例背景報告:王昌國法官、陳昭芬臨床心理師
專家與談:李莉苓法官、王昌國法官、唐守志醫師、劉美蓉臨床心理師
休息、問卷及簽退時間待安排;第二天下午各報告與討論的分段時間尚未提供,暫以整體時段呈現。實際議程以受託單位最終公告為準。課程摘要正陸續向講師收集,將於網站公告。主持人及講師完整介紹請見附件簡章。
【報名資訊】
一、參訓對象:以具備處理嚴重病人事務所需之相關專業背景,且有意願投入「嚴重病人」程序監理人業務之人員為主,包括曾服務於精神醫療相關機構之臨床心理、諮商心理、社會工作及職能治療等醫事人員,以及律師。已完成「程序監理人專業培力研習(嚴重病人專題)」三天線上課程者,優先錄取。
二、報名時間:115年10月14日(三)12:10起至115年11月1日(日)23:59止,或額滿為止。
三、報名方式:透過BeClass線上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表。
報名網址:點此進入 BeClass 線上報名
四、開放100人報名,經資格審查後錄取正取60人、候補15人。
【注意事項】
一、本研習全程免費。BeClass顯示「報名成功」或寄發確認信,僅代表報名資料已成功送出,不代表已獲錄取。主辦單位將依參訓資格及優先錄取條件進行審查,錄取結果以主辦單位另行寄發之正式通知為準。請確認電子郵件填寫正確,並留意信箱及垃圾郵件匣。如未收到確認信,請來信詢問活動聯絡人:atcpservice@gmail.com。
二、每堂課均須確實完成簽到及簽退;如講師安排課後重點提示評量,亦須完成該項評量,始予認列該堂課之研習時數。各職類積分須經申請及核定;實際認列條件、類別與點數以各審查單位核定結果為準。
三、預計申請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律師及精神科醫師相關繼續教育積分/時數。各職類報名人數須達5人(含)以上,始協助申請該職類積分。實際認列以審查核定結果為準。
四、報名成功後如因故不克參加,請於115年11月4日前,來信告知取消,以免影響其他學員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