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訂全民健康保險早療門診衣料給付改善方案,自公告日起生效

主旨:修訂「全民健康保險早期療育門診醫療給付改善方案」(附件),並自公告日起生效。
公告事項:為保障個案照護權益及院所獎勵金核發權益,舊個案收案及品質獎勵費之計算方式仍得適用原方案規定至115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