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為維護長照服務品質,請依說明段確實辦理各類長照人員訓練課程審認及積分採認事宜 政府公告 作者:管理員 2022-06-10 10:10:00 ‧ 654次閱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1日發文字號:衛部顧字第1111960935號主旨:為維護長照服務品質,請依說明段確實辦理各類長照人員訓練課程審認及積分採認事宜,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