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萬芳醫院-精神科實習臨床心理師(20261014)

刊登日期
2026/10/01
求才期限
2026/10/01-2026/10/14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萬芳醫院精神科
職缺名稱
精神科實習臨床心理師
需求人數
1
工作性質
實習生
工作內容
■       機關名稱:臺北市立萬芳醫院精神科
■       實習地點: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111號
■       人數:第二梯次 (下學期  117年01月至117年06月 ) 錄取1名
■       實習內容:精神科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
(含A.門診之學齡兒童、青少年個案、B.門診與病房之成人及老人個案);參與科內學術活動、相關行政業務等。
■       資格條件/需具備專長:
1、      符合臨床實習資格之國內大學院校心理研究所相關臨床心理所、系、組等,將進行碩三實習者。
2、      需有學校老師定期督導實習狀況。
■       臨床督導:依申請科別提供臨床督導。
■       申請程序:
1、      履歷,請註明申請【實習科別】、【梯次】、【熟悉之測驗工具】、【曾修過與該學門相關課程及訓練】。
2、      自傳。
3、      歷年成績單。
4、      實習計畫書(含:個人學習期待、學校實習與考核規範、先備之相關知識或研習等)。
■       收件方式:請將上述一至四資料依順序合併於一份PDF檔,寄 103423@w.tmu.edu.tw辜靖淳臨床心理師
■       申請截止日期:115年10月14日(三)中午12:00止,以收件時間為憑。擇優者會以email通知面試時間,未通過書面審查者,不另行通知。
■       錄取標準:
1、      審核包含資料審查與面試兩部份,資料審核通過者將進行後續之筆試及面試。
2、      預計筆試及面試地點:萬芳醫院5樓507會議室(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111號)。
3、      預計面試時間:115年10月20日(二)下午13:00點整,屆時請同時繳交申請文件之書面資料查驗。
4、      經錄取後,所屬學校應出具公函向本院提出正式申請和簽訂實習合約書,學校應聘本院臨床心理師為實習督導,實習期間院校需舉辦教學討論會議。
■       其他注意事項:
1、      上述請務必將檔案依順序合併於一份PDF,並註明清楚申請科別與梯次,謝謝。
2、      若有任何疑問請來信詢問:103423@w.tmu.edu.tw 辜靖淳臨床心理師
工作待遇
實習生
工作區域(可複選)
台北市
工作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111號
條件要求
如上述
聯絡人
辜靖淳臨床心理師
聯絡電話
02 -29307930# 53956
聯絡信箱
103423@w.tmu.edu.tw
應徵方式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