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2025/09/15
求才期限
2025/09/15~2025/10/03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臨床心理科
職缺名稱
115年度臨床心理實習學生(成人精神)
需求人數
1.第一梯次 民國115年07月01日至民國115年12月31日;預計2名。 2.第二梯次 民國116年01月01日至民國116年06月30日:預計2名。
工作性質
實習生
工作內容
1.門診及病房臨床實務作業:
精神科醫師門診跟診
門診、病房心理衡鑑
門診、病房心理治療
病房團體心理治療
2.參與醫療團隊會議、學術活動、個案討論、文獻閱讀。
3.社區心理衛生宣導活動見習。
工作待遇
實習學生須繳交實習費,每個月1,000元。
工作區域(可複選)
桃園市
工作地址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臨床心理科(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條件要求
1.就讀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大學臨床心理系、所、組或相關心理學研究所主修臨床心理學之研究生。
2.已修課之內容至少包括臨床心理病理學9學分、心理衡鑑6學分以及心理治療課程6學分。
3.須有學校老師定期督導實習狀況與心理治療,並能於實習初期到院訪視交流至少一次。
聯絡人
李昀芷臨床心理師
聯絡電話
(03)3699721 分機:1320
聯絡信箱
608933@mail.tygh.gov.tw
應徵方式
【申請文件】
1.自傳、履歷(請註明欲申請的梯次、過去見習經驗、熟悉使用之臨床工具、專業上感興趣的領域、務必留下連絡電話及E-mail)
2.研究所歷年修課證明/成績單
3.實習計畫及相關實務或專業證明
4.一份經匿名處理的心理衡鑑報告
5.學校教師推薦函一封
6.貴校實習辦法
【申請日期】
1.即日起至民國114年10月03日(五)止(郵戳為憑) 。
2.書面資料請寄「(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臨床心理科收」(請註明「應徵115年度臨床心理實習」) 。
【面筆試時間及地點】
1.經第一階段書面審核通過者,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參加面試。
2.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綜合大樓3樓33病房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3.筆試、面試:114年10月17日(五)上午08:00-12:00。
其他說明
【甄選結果公告】
1.甄選結果將於114年10月31日(五)前公告並以電子郵件通知。
2.經錄取後,所屬學校應出具公函向本院提出正式申請,學校應聘本院臨床心理師為實習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