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114/10/13
-求才期限
徵到為止
-機關名稱
國軍台中總醫院精神科
-職缺名稱
民聘一等臨床心理師、民聘一等職代臨床心理師
-需求人數
民聘一等臨床心理師1名、民聘一等職代臨床心理師1名。
-工作性質
全職
-工作內容
一、民聘一等臨床心理師(概述,依實際工作內容增減)
1.門診、急性病房病人心理衡鑑及心理治療。
2.兒童青少年心理衡鑑與治療。
3.兒童發展聯合評估及相關業務。
4.支援體檢業務。
5.新制身心障礙鑑定。
6.長官臨時交辦(或調整)事項、其他行政業務。
二、民聘一等職代臨床心理師(概述,依實際工作內容增減)※自職代心理師到職日起,最長可至115年4月26日止,請假人員如提早銷假上班即予銷假上班日解約。
1.門診、急性病房病人心理衡鑑及心理治療
2.支援兒童聯合發展評估及相關業務。
3.長官臨時交辦(或調整)事項、其他行政業務。
-工作待遇
依國軍聘用及雇用人員薪給支給要點辦理,依報到工作日起薪,月薪41,640元(依國軍聘雇人員考成作業規定);享勞健保、福利金(隨醫院盈餘浮動)、年終獎金(依國防部相關規定)及休假獎金(服務滿半年以上,以當年度休假天數另行計算給予,每日1,600元)。
-工作區域
台中市
-工作地址
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2段348號
-條件要求
1.資格: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者。
2.學歷:臨床心理師需碩士(含)以上畢業。
3.專長:具有臨床心理師專業證照
4.工作經驗或其他條件:具(前述專業證書、相關業務經歷)並熟悉文書處理作業。
-聯絡人
精神科臨床心理師 賴心理師
-連絡電話
(04)23934191轉525393
-聯絡信箱
BO-LUN@803.org.tw
-應徵方式
1.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書、執照影本或高等考試臨床心理師(及格)成績通知、具有身心障礙者檢附身心障礙手冊、自傳及履歷表,前述資料備妥後郵寄本案聯絡人電子信箱,註明「應徵臨床心理師」或「應徵職代臨床心理師」。
2.應徵資格經審核通過後,另行通知筆試、口試甄試時間(請攜帶身分證及健保卡備查),若資格不合或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資料、逾期及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如需退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敘明並附信封及貼足郵票),身心障礙者歡迎參加甄選(請附證明文件,經甄試合格且具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錄用),並請報考人員後續請自行至本院官網人事錄取公告是否錄取等相關資訊。
-其他說明
詳細招募訊息請見本院官網